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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部稽核

稽核方式係依據風險及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查核工作,並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,以適時發現內控可能缺失,督促改善措施,並出具稽核報告,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執行狀況,藉由評估及改善風險管理、控制及監理流程之有效性,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既定目標。 此外,稽核單位亦督促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,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,並將評估結果,做為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。

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,專職於內部稽核之工作。並依公司規模、業務情況、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,配置稽核主管一名與其所屬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。

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,必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,並提董事會決議 。

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,並持續進修到達規定時數 。

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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